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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9-09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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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要求,完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监管制度,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商务部研究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5年10月8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登录市场监管总局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首页“互动”板块,进入“征集调查”专栏,提出意见建议。


二、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pcjsczjdc@samr.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三、通过信函邮寄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邮政编码:100088),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字样。


附件1.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doc

2.《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