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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督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0-06-15  来源: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固体饮料、压片糖果、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的通知》(市监食生〔2020〕50号)要求,加强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预防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销售、非法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特殊食品经营质量安全水平,省市场监管局组成督查组分别赴沈阳、鞍山、抚顺、辽阳等地督导检查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

       督查组采取“不打招呼、不走过场、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进行了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了沈阳、鞍山、抚顺、辽阳等地大型综合医院、妇婴医院院内药房、食品店,以及医院周边的孕婴店、药店、母婴店、婴幼儿食品专卖店等18家经营主体,重点检查了将固体饮料冒充婴幼儿配方乳粉或特医食品宣传销售,普通食品标注或者暗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将普通食品作为保健食品、特医食品销售,标签标识与产品真实属性不一致,将普通食品、保健食品、特医食品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要求设置特殊食品销售专区(专柜)、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或者药品混放销售、未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通过张贴海报等形式宣传普通食品具有保健功能等问题,已经责令经营者立即整改,涉及的违法行为移交属地监管部门进一步调查核实,依法处理。

       督查组还听取了沈阳、鞍山、抚顺、辽阳等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汇报。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通过舆情了解到其他地区发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风险信息后,在总局部署相关工作前,第一时间研究制定了排查方案,提前摸清底数、排查隐患。在省市场监管局两次下发工作要求后,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梳理整治对象,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坚持底线思维,落实食品安全建设年工作部署,聚焦风险隐患,突出重点,以提升特殊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持续加大特殊食品安全督查力度,消除特殊食品安全隐患,进一步营造安全健康的特殊食品市场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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