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非法添加及检测(下)
76.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一)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第一批)》,有哪些品种?
(一)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第一批)明确:
77.整治中重点抽检的非食用物质包括哪些种类?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中重点抽检的非食用物质:西布曲明、咖啡因、酚酞、西地那非、他达拉非、盐酸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洛伐他汀、氨氯地平和硝苯地平共14种。
78.整治中重点抽检的非食用物质,分别可能非法添加在哪些类别非法声称功效的产品中?
西布曲明、咖啡因和酚酞可能添加在声称减肥功能的产品中;西地那非和他达拉非可能添加在声称缓解体力疲劳(抗疲劳)、增强免疫力(调节免疫)功能的产品中;盐酸二甲双胍、马来酸罗格列酮、盐酸吡格列酮、盐酸苯乙双胍、格列本脲、格列吡嗪可能添加在声称辅助降血糖(调节血糖)功能的产品中;洛伐他汀、氨氯地平和硝苯地平可能添加在声称辅助降血压(调节血脂)功能的产品中。
79.整治中,对保健食品和食品抽样检验应重点检测什么?
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行动中,对于保健食品和食品抽样检验重点检测项目作出了如下规定:
80.抽检发现食品、保健食品涉嫌非法添加,应当如何处理?
81.保健食品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问题应当执行什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