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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开展志愿者走进保健食品示范店“跟班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18-10-3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进一步充分发挥保健食品志愿者服务队的作用,提高老年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引导老年人消费群体树立正确消费观念,佛山市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开展了志愿者服务队伍“跟班学习”保健食品知识活动。本次活动打破传统课堂讲学教学方式,由分局工作人员带着志愿者服务队伍和社区居民走进保健食品示范店,边看边学,取得了良好学习效果。
       一是教学形式新颖。本期保健食品进社区活动采用“跟班学习”的方式进行,不以上课培训的形式开展,由静态到动态的模式转变,让志愿者和社区居民身临其境地学习保健食品知识。首先,工作人员现场介绍规范经营户的证照、人员公示牌是否齐全,并现场告诉他们所谓的“体验店”与正规店面的工作人员学历、素质存在一定的差距;其次,现场指出经营户有分区销售的产品,指导志愿者找到保健食品的销售专区,根据前期的课堂教学成果,找到“蓝帽子”(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必有蓝色帽标志,俗称“蓝帽子”,其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重点介绍产品上必须有载明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还应标注“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等用语;然后,让志愿者随机抽出一个保健食品让经营户的工作人员提供该产品的供货单、批准证书、检验报告以及供货公司的资质(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等资料);最后,现场用手机教志愿者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的原食药监总局网站的数据库,查询其批准文号、说明书内容等信息是否相符。
       二是知识反馈深刻。现场指导志愿者和社区居民购买保健食品不能因个人喜好来买,而是要结合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选择保健食品,在选择保健食品时要谨慎。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不能购买没有正规渠道来源的保健食品,如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可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31或12315)。需购买保健食品的应到信誉好、证照齐全的正规销售的经营企业,购买时除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外,通过现场学习内容查阅产品的资料,并妥善保管购物发票或相关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