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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奖励办法作用凸显
发布日期:2015-12-2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为激励公众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动社会共治,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相关部门修订了《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并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重点解决公众对举报奖励不积极、不了解、不信任的问题。
 
  一是鼓励匿名举报,举报人可不提供真实身份信息,采取与受理部门约定代码的方式,举报并领取奖金;二是鼓励企业内部人员举报,凡企业内部人员举报查证核实的,按照奖励标准给予双倍奖励;三是鼓励媒体举报,对新闻媒体或记者掌握的重要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在公开报道前向监管部门通报、举报或协助调查取证的,给予加重奖励。 
 
  《山西省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的出台,调动了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2015年以来,全省共接到投诉举报14961件,比去年同期的11307件增长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