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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召开“食品、保健食品 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
发布日期:2018-09-11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8年9月7日上午,陕西省政府召开“陕西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新闻发布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巡视员张明发布了全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做法及成效,保健品监管处处长马生学解答了记者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有关问题的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等21家新闻媒体参加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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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食安办等9部门的安排,省食安办组织网信办、工信厅、公安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新闻出版广电局、通信管理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11部门于2017年7月7日至2018年年底,在全省范围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这次专项整治,全省各级各部门共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12578家次,发现问题企业1494家,处理理投诉举报1310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712起,涉嫌犯罪移送公安31件;检查会议营销现场98场,对违法宣传的会议营销行为立案查处13起;取缔无照经营户119户;侦破违法犯罪案件57起,刑事拘留135人,逮捕90人,起诉52人;检验进口食品、保健食品102批,其中3批食品不符合要求,予以销毁处理;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8267条,处理违法广告349条次,停播严重违规广告、养生节目118条次;清理互联网有害信息59282条,关闭网站10家,关停微信账号50个,微博账号16个,下架违规APP 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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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明表示,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整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有所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和保健食品消费知识的认知能力、认知水平和虚假宣传防范意识得到了提升。经过案件的查处和曝光,有力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非法生产经营犯罪分子。下一步,将以这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打建结合,在开展专项整治同时,日常监管同跟进,制度规范同建立,进一步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监管工作常态化,保持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高压态势,防止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反弹。


       新闻发布后,媒体记者就公众感兴趣的专项整治要达到什么样的目的、怎样开展下一步专项整治工作、如何解决保健食品注册审批时间长等问题进行了提问,张明和马生学同志逐一解答,并提示广大人民群众,在选购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号的预包装食品;不要购买标签或说明书中提及可以预防疾病、有治疗功能的产品;不要购买标签上没有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但声称有保健功能的产品。如遇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问题的,可以拨打12331热线电话或向当地食药监管(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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