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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对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发布日期:2018-09-0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局有关继续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结合市局下发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青岛市局保化处日前对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
       本次督导检查严格按照“四不两直”工作要求(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城阳区5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了全面暗访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是否有以下行为:(一)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行为;(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三)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四)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以及其他涉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督导检查覆盖了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自去年9月份开始,全市各部门多措并举,多形式、全方位开展整治工作,结合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标签说明书“非法声称”等重点工作,严厉打击了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规范了市场秩序,净化了市场环境。从督导检查情况看,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能够按照保健食品GMP规范生产,未发现企业有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原料库货位卡信息不全等问题要求企业限期整改,城阳区局进行回头看检查,确保整改到位。
       督查组对下半年继续开展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提出要求,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从原辅料、生产过程、产品出厂、问题产品召回等一系列的全程可追溯链条,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加大组织领导,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