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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四部门开展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18-08-2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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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9日,遂宁市工商局、食药监局、公安局、文广新局四部门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决定从2018年8月起,利用5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7月,遂宁市将“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列为2018年度“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之一,明确由市工商局牵头,食药监局、公安局、文广新局等部门配合推进。根据《遂宁市针对老年人售卖保健食品、药品中虚假宣传、欺诈消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整治行动将以搭建社会共治老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为目标,重点查处未经许可生产保健食品、药品和经营保健食品、药品行为;保健食品、药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和欺诈销售保健食品、药品行为;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药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广告行为;其他涉及保健食品、药品虚假宣传和欺诈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此次专项整治将与国务院、省市食安办部署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协同开展,纵深推进,合力解决群众最关切的问题,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