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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多措并举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8-08-24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严肃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广告、夸大宣传问题,德州市武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进行了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排查。在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环节,重点检查无食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不按照批准内容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产品标签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在食品、保健食品经营环节,重点检查不具备经营资质、产品标签标识、宣传材料未经批准声称保健功能、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含有虚假宣传功效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并召回相关产品,依法从严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是加大对食品功能声称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的监管处罚力度。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效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食品作虚假宣传且情节严重的,依法暂停销售该食品,并向社会公布,仍然销售该食品的,给予行政处罚法。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严厉打击保健食品营销欺诈专业犯罪团伙。把保健食品营销欺诈的违法犯罪团伙、欺诈专业集团及以兜售保健食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团伙作为打击重点的目标对象,缜密摸查、追根溯源,精准打击。严厉打击利用传销形式销售保健食品以及以销售保健食品养老、养生项目为名非法集资各类欺诈活动等。目前,共检查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单位500余家,出动执法车辆342车次,出动执法人次738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