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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强力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发布日期:2018-07-2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7月16日至2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两次举办省市县乡(镇)四级食品稽查暨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训班,以训代会的形式对全省系统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提出了工作新要求。全省共341名食品稽查干部参加了会议,省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与杰同志出席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食安办关于继续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通知》,并对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工作要求等进行了详细解读,对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持续推进整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整治工作已延长至今年年底,现阶段为持续推进阶段,要继续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案件查办,深化宣传引导,巩固整治成果,更好的净化市场消费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会议回顾了湖北省整治工作的历程。一是敢为人先。湖北省早在2014年承担了国家总局《健康类产品混同问题研究课题》,省局和麻城市局共同开展了课题研究,并于同年9月完成该课题。课题指出了16种混同问题,并分析指出了混同问题原因和监管方向,对全国开展食品保健食品监管和整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与虚假宣传工作具有重要影响。二是履职尽责。2017年湖北省委省政府将省局列为强化履职尽责监督检查单位,省局制定了强化履职尽责工作要点,其中两项行动就是“护老行动”和“护幼行动”,突出保护老年人消费食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的合法权益,严查夸大和虚假宣传销售行为。三是部门协作。去年5月,省局联合省工商局开展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虚假宣传专项行动。自2017年5月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启动至2018年6月,全省系统共立案查处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相关案件2869件。
       会议充分肯定了当前我省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对各市州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了排名通报,深入分析了存在的不足。指出全省各地开展整治工作中认识不够到位、发现与深挖问题能力不够。针对以上问题,要求全省各地负责整治工作的各部门一是要厘清责任,必须担当;二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学透法规,履职尽责;三是强化案件查办,做到“五个及时”。及时上报案件情况、及时发布案件查办信息、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及时交流工作经验、及时宣传整治成果。争取多报典型案件,深挖细查,突出整治工作的痕迹,探索建立宣传与监管并驾齐驱的长效机制。
       此次会议还邀请了竹溪县局执法大队吴娇大队长交流了整治工作案件分析与办案经验,阿里平台政府合作专员申然分析了阿里平台在整治工作中发挥的治理作用,松滋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吴祖兵副大队长讲解了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案件查办要求,同时还由省局食品稽查局(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局)刘定霞调研员就继续抓好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省局信息中心周海波同志、省局稽查局(省食盐质量安全监管局)胡世启同志讲解了网络食品稽查工作和食盐执法办案基本要求。各位专家通过大量的案件实例分析,用亲身监管执法经历对日常监管中普遍遇到的执法难题进行了深度解读,在为广大监管人员进一步开展监管工作提供理论支持的同时,也为执法工作实践提供了经验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