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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 公约宣传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4
 各相关单位:
  
  2017年7月初,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委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部署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发挥行业组织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反对和抵制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现象,强化生产经营企业诚信守法,创建共建共享食品安全治理格局,在2018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由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指导,中国31家国家级食品行业组织达成共识,发起实施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现将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10:00-12:00
  
  地点:新华网融媒体播控中心(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129号金隅大厦5层525)
  
  二、活动主题:
  
  无欺诈虚假宣传,行业企业在行动
  
  三、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及联合单位: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糖业协会、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中国焙烤食品糖制品工业协会、中国调味品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粮食行业协会、中国罐头工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中国兽药协会、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蜂产品协会、中国饮料工业协会、全国城市农贸中心联合会、中国食用菌协会、中国茶叶流通协会、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中国果品流通协会、中国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协会、中国烹饪协会、中国营养学会、中国蔬菜流通协会、中国保健协会、中国商业联合会、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科信食品与营养信息交流中心、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食品医药产业促进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欧盟商会、新华网(排序不分先后)。
  
  四、参加人员:
  
  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部委领导; 行业组织、专家学者、媒体、企业代表等,约100人。
  
  五、活动议程:
  
  1.开场视频 —《无欺诈虚假宣传,行业企业在行动》;
  
  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领导讲话;
  
  3. 31家行业组织签署《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
  
  4. 社会共治各方代表发言(行业组织、科技工作者、媒体、企业);
  
  5. 行业组织媒体面对面(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中国食品工业协会、中国糖业协会、中国酒业协会、中国食品添加剂和配料协会、中国烹饪协会)。
  
  六、邀请媒体:
  
  新华社、中新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经济参考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京报、中国医药报、中国食品报、南方都市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中国经济网、中国网、人民网、央广网、网易、搜狐网、凤凰网、央视网。
  
  七、其他事项:
  
  请报名单位填写报名表(附件),并于7月27日中午12:00前回复至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联系人:赵  洁;     邮  箱:zhaoj@cnhfa.org.cn
  
  电  话:13911155720;传  真:010-53947851

 

       
        附件:    关于举办食品行业组织反欺诈和虚假宣传公约宣传活动的通知.pdf
                      活动参加人员回执.docx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