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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作 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为进一步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模式,提升全区餐饮服务安全保障能力,201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区餐饮服务环节深入开展“明厨亮灶”工作。制定下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作实施方案》,以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核心,以鼓励餐饮服务单位积极打造“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手段,通过建设“视频厨房”、“透明厨房”、“网络厨房”实现食品加工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可视化,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力争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全覆盖。
 
  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得到了全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监管部门的积极响应和餐饮服务单位的主动参与,提前实现了年度既定目标,并形成了具有宁夏特色的“两重点、三结合”工作模式。“两个重点”:一是以大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以学校食堂为重点,选择食品安全风险等级较高的单位作为试点先行。“三个结合”,即:一是与行政许可工作相结合,对新开办的餐饮服务单位,重点引导鼓励其按照“明厨亮灶”的要求,提前规划,合理配置,建设“视频厨房”或“透明厨房”;二是与示范创建和“文明餐桌”工作相结合,对积极开展明厨亮灶改造、诚信守法经营的餐饮服务单位,优先作为示范店进行创建,特别是在食品安全示范街道、示范单位重点推进“明厨亮灶”工作;三是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利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工作督查等时机,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作。
 
  截至10月底,全区已有6201家餐饮服务单位完成了“明厨亮灶”建设,占总任务量的23.3%,特别是学校食堂和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大部分已基本落实到位,提前实现了2015年度既定目标。目前,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将“明厨亮灶”工作作为2016年民生计划和为民办实事之一,向自治区人民政府进行了报告,计划2016年再完成8000家餐饮单位的“明厨亮灶”改造任务,届时全区实现“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将达到5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