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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市平邑县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行为 全力净化农村食品市场
发布日期:2018-06-27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着点多面广、良莠不齐的特点,随着大量“山寨食品”、“三无食品”以及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的入侵,损害了农村食品市场正常秩序,危害着广大农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省市局关于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文件精神,平邑县局组织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检查。

        一是宣传发动,营造整治氛围。加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组织工作人员联合乡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对辖区群众和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者进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农村群众对伪劣食品及虚假宣传保健食品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最大程度地杜绝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保健食品在农村市场流通。

       二是突出重点,深入市场整治。以农村市场常见的膨化食品、麻辣小食品、乳制品、饮料、饼干等食品及针对老年人的保健食品为重点,以农村集贸市场、流动摊贩、面向农村食品市场的供货商及保健食品经营店为重点监管范围,重点检查经营者的主体经营资格、产品合格证、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记录等相关手续,以及是否存在销售伪劣、“三无”产品、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严把食品、保健食品批发商、零售商进货关,全面规范农村食品市场。

       三加大力度,严惩违法行为。一是通过追源头、查流向、做暗访、常抽检等方式,对涉嫌欺诈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二是加强对日常监管中发现、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媒体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的排查和督查督办。三是提高抽检频次,增加抽检数量,强化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或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

       截止目前,平邑县局共设置相关宣传板6块,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00余份;检查农村食品及保健食品经营单位266家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22处,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1份,取缔无证经营1户。

       下一步平邑县局将继续保持对农村食品、保健食品市场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大日常监管巡查频次,进一步规范农村市场食品销售行为,提升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