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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发挥基层网格作用,严打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
发布日期:2018-05-14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保障消费者尤其是老年群体的权益,镇海局发挥各镇、街道基层网格员“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分“四步走”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查处各类相关案件54起,涉案货值金额5.6万元,罚没款达51.7万元。
  
  一是明确方案,强化责任。区级层面根据辖区实际制定统一专项整治方案,向各镇、街道充分发挥食品安全网格员作用开展针对性排摸,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对辖区内的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排查,对经常开展会议营销、免费体验的点位进行重点管控,查明或厘清营销责任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监管层面上盲区和死角。
  
  二是加强抽检,靶向打击。根据基层网格员排摸的信息,开展针对性地抽样检验。重点对涉嫌非法添加、非法声称产品功效的食品和保健食品进行抽样送检,特别是加大对网络销售、会议销售、城乡结合部及农村销售区域的抽检力度,整治期间,共抽检产品607批次,对检查和抽检发现的问题,依法予以调查,并从严处罚。
  
  三是加强监管,严格查处。加大广告违法和虚假宣传监管。强化食品、保健食品类广告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关注社会舆情导向,对于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涉及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依法调查处理,严禁食品、保健食品广告宣称具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欺骗、欺诈消费者。
  
  四是扩大宣传,形成声势。印刷一批食品、保健食品科普宣传册、张贴海报,提高群众对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的辨别能力;在社区、广场、大型超市等人群集聚场所宣传整治活动,鼓励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效应;利用各类媒体,及时揭露和曝光违法行为,形成严打重治高压态势。
  
  下一步,镇海将探索欺诈虚假宣传营销活动发现机制,健全和完善会议场所责任承诺公示制度和信息报送制度,组建社区暗访志愿者队伍,促进大案要案侦办,协调组织精干稽查力量,分析研究欺诈虚假宣传营销规律,着力破解取证难题,从严惩处违法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