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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22期)
发布日期:2018-04-24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者按: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现继续登载各地整治工作进展、做法和成效,供交流借鉴。

  吉林组织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3月22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等九部门《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要求和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研究制定本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成果,梳理了整治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下一步工作重点是以“守土有责”的事业心,进一步深入开展整治工作,在已立案办结127件行政处罚案件的基础上,以问题为导向,突出大案要案查办工作,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严惩重处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为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出积极贡献。

  青海组织召开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3月16日,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召开会议,督查并推进整治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整治工作组织领导,强化联合联动。在信息沟通、工作协调、政策协同、措施配套、行刑衔接等方面寻找漏洞、补齐短板,力保整治工作统筹推进、步调一致、协调联动,并形成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加强督查考评力度,强化责任落实。按照整治工作时间节点要求,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督查,切实将工作延伸到基层,做到整治工作延伸到哪里,督导检查就跟进到哪里。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强化共管共治。充分发挥新媒介力量,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让广大人民群众、食品生产经营者、媒体以及社会各方面及时、全面了解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切实落实举报奖励政策,正面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中来,努力形成全社会共治共管的浓厚氛围。

  辽宁会同保化行业协会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整治工作专题培训。3月31日,全省120多家企业负责人参加专题培训,会议传达了国家及省级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精神,通报了近期整治工作进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者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并就当前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会议营销、非法添加等问题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增强法治诚信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守法遵规,保障质量安全,共同促进保健食品产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保持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整治的高压态势,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创新宣传方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