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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初见成效
发布日期:2018-02-0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襄阳市局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实施工作要求和省局工作部署,全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截止2017年12月底,全市共查办保健食品案件线索68起,立案55起,已办结50起,涉案货值金额50000元,罚没金额421000元,其中: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10起,标签虚假及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35起。主要违法行为:一是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二是销售未经注册批准、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来源不合法、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的行为;三是利用会议营销方式违法营销宣传、强买强卖、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四是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违反《保健食品审查暂行规定》发布虚假保健食品广告行为;五是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传销或违法直销行为;六是销售过程中的非法行医行为:七是其他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做法是:
  
  (一)动员部署。召开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治理工作会,明确工作职责、整治对象及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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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明确目标任务。
  
  (三)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专栏、LED屏、街头宣传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宣传法律法规和辨识保健食品的常识,提升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和自我保护能力,调动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
  
  (四)统筹推进。市、县两级食安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专项治理的部署、检查、督办和考核;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抓好系统内专项整治工作。协调推进,形成联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不走过场,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