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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7期)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者按:为推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2017年11月16日至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武汉召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推进会,会议上,各省(区、市)、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局代表汇报整治工作进展和做法,本期登载部分省(区、市)在整治会销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供各地参考。
  
  浙江积极探索,整治会议营销方式多样化。一是敢创新,建立干预机制。制定《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日常监督管理规范(试行)》,强化“四个监管”。其一强化经营主体监管。实施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事前报告制度,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中未包含保健食品经营项目的,不得在辖区内举办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其二强化经营产品监管。明确要求会议营销的保健食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其三落实场所管理责任。要求用于会议营销的宾馆、酒店等应当查验会议营销举办方提供的《会议营销证明》,并张贴有关证照。其四加强产品广告监管。明确规定会议营销形式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二是巧借力,谋求共治机制。其一借力监管资源投入。把食品、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监管纳入系统年度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并适当提高考核分值,以考核引领监管力量投入。其二借力公益力量进入。借助主流媒体发挥其政府喉舌的权威平台作用,同时加强与行风监督员沟通,集思广益,增进了解,达成集中社会力量协同整治保健食品会议营销问题的共识。其三借力消费维权引入。实行举报奖励兑付,激励更多的消费者保护自身利益,通过微信平台举报,查证属实后直接微信支付奖励,收效良好。三是铺网络,完善发现机制。针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后,消费者投诉无法追及责任方情况,把监管重点从事后查处转移到早期发现上来,强调先期介入,现场把控,及时发现违规苗头,进而依规查处,将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首先建立监管部门与基层一线的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基层监管所与社区、村居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信息反馈网络。畅通食品安全协管员、镇街驻村居干部、老年协会三线并行的信息渠道,多方位收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活动信息。其次是密切关注本地网络民生论坛热点信息和政府的舆情通报,从中梳理线索,发现苗头。再次在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主要目标消费群体中,在老人晨练集中场所,在保健食品经营者中,通过聘请热心公益事业、对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有抵触情绪的人员为兼职信息员等,发展举报线人、鼓励行业举报。
  
  宁夏多措并举,严打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结合本区实际,连续两年在全区持续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专项整治活动,明确了六项工作举措:一是加强许可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宣传行为;三是开展分类分级管理,建立会销企业名录;四是报备会销内容,提交宣传资料;五是明确会销场地出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六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各地对会销企业实行网格化监管,采取与会销企业签订责任书、约谈、培训,与承租会销宾馆签订承诺书等形式,规范会销行为,防范虚假宣传。在会销企业整治工作中,全区审核换发保健食品经营许可证4418张,下发张贴《打击保健食品非法会销告知书》1115份,对6家涉及会展会销行为的经营户停业整顿,暂扣涉嫌虚假宣传的食品132袋,下发整改通知书32份。2017年共受理保健食品投诉125起,立案查处7起,罚款5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20万元,切实保障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
  
  广东提早部署,专项治理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行为。今年4月,广东省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公安、工商、卫生计生委等5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广东省2017年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提出会议营销的规范要求,明确部门任务和工作措施,成立了专项行动工作协调小组,各部门强化工作联动,成功侦破了一批典型案件。为进一步加大对保健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省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局又于7月印发《2017年“南粤护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同时,为鼓励公众举报保健食品非法营销线索,专门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奖励提供保健食品违法线索的举报人,日前已收到各类举报线索103条,对其中已核实的16名举报人发放奖励共5000余元。将所有举报涉及的企业和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发文通报各地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涉及外省的产品,发函通报相关省局,形成打击会议营销的高压态势,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序。
  
  辽宁坚持主动作为,积极破解会议营销整治的工作难题。辽宁省针对利用会议等形式进行虚假宣传行为缺少政策定性的问题,多次与工商、公安等部门商议,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会议、广播电视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领域虚假宣传行为整治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明确法律依据,保证整治工作规范运行。一是对利用会议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中的违法行为进行定性。明确通过会议推广宣传食品、保健食品,推广宣传内容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保健食品推广宣传的规定;依法不能认定为广告行为的推广宣传形式,存在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进行查处。二是明确宾馆(酒店、影院)等会议宣传场地提供者以及广播、电视媒体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和具体处罚依据。三是将高价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诈骗行为、为实施虚假宣传而购买和持有传播公民个人信息的侵犯行为、以低档食品冒充高档食品和以过期食品冒充未过期食品的生产销售行为等7种情形明确纳入移交公安机关范围,为有力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政策法制保障。
  
  海南明察暗访,摸清非法会议营销的规律。海南省以整治会议营销等非实体店为重点,组织开展暗访调研,并打入会议营销会场听课,录取了大量会议营销活动视频。基本掌握其活动规律:主要是通过免费赠送鸡蛋、毛瓜、牙膏、眼帖等小礼物吸引老年人参加,老年人参加后,再通过“专家”讲课洗脑,虚假夸大宣传,甚至非法宣称产品具有治疗功效,洗脑成功后,再高价推出其超长疗程食品、保健食品,获取高额利润。在掌握会销规律的基础上,海南有针对性地制定实施相应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