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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系列六 |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发言
发布日期:2018-01-19
   近年来,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做出了积极努力。针对当前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问题,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总体部署的一项有力工作举措。我就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整治工作讲5点意见。
  
  一是将食品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依法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依法加强广告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经营者、发布者的监督检查,督促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加快两品一械广告审查发布规定的修订工作,为规范食品广告发布活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律支撑。强化食品广告日常监测检查,严肃查处食品广告中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依法查处网络市场违法行为
  
  在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成员联合组织开展的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中,要严厉打击包括食品、保健食品领域的侵权假冒行为;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刷单炒信行为;以及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各类违法行为。同时,要按照本次专项整治的要求,进一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努力防止平台内经营者利用其所提供的平台场所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切实保障网络经营活动的规范性;进一步提升一体化监管水平,加强监管执法联动和信用约束协同,共同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三是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推动食品经营者诚信经营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各项任务,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共用,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监管制度,努力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环境。大力推进“全国一张网”工程建设,认真做好包括食品企业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的信息公示工作,对被有关部门就食品安全问题作出行政处罚的企业,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积极推进部门间开展信息共享和失信联合惩戒,以《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实现对失信食品企业进行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域的信用约束和惩戒,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注重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尚德守法良好氛围
  
  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充分发挥“12315五进”工作体系的作用,多方式、多途径,持续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的氛围。要及时通报食品市场监管维权的典型案例,发挥反面典型教育、警示作用。要发挥消费者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围绕消费者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广泛开展教育引导,引导经营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食品安全“大讲堂”、消费体验等消费教育活动,增强经营者依法经营、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提高消费者识假辩假能力,倡导科学、健康、理性的消费习惯。
  
  五是精心组织协调,确保整治分工任务落实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作。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贯彻落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和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井泉同志讲话要求,细化分工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进度、工作要求,确保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注重协调配合,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工作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努力形成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监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