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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13期)
发布日期:2018-01-24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者按:随着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的深入推进,各地积极行动、缜密部署,相关部门协调联动,相继查办了一系列典型的大案要案,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本期登载各地查办的典型案例,供交流借鉴。
  
江苏省泰州市查处非法生产销售假冒减肥产品案
  
  2016年7月12日,有消费者到江苏省泰州市靖江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大队请求鉴定其从网上商城购买的“中药脱脂丸”产品真伪。执法人员通过查询该产品外包装盒上印制的批准文号后发现其对应产品为某品牌“参茸胶囊”,初步判定该产品为假冒产品。靖江食品药品监管局立案调查,将线索移交靖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并由两局联合成立专案组。
  
  经查,2014年4月至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羊某在未取得药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资质的情况下,从上线于某、姜某等处购买原料药西布曲明、酚酞或含上述成分的成品胶囊,在家中采用灌装、贴牌、包装等方式加工后,制成“中药脱脂丸”“老中医秘方燃脂”“老中医魔力速瘦”等标签的减肥药成品及不贴标签的减肥药半成品,以40多元至600多元不等的价格,通过淘宝网店及手机微信群对外销售,发展了10多个固定销售代理商,涉及全国11个省份。
  
  2016年7月22日,专案组先行查封了羊某在某小区的生产销售窝点,现场查获大量“中药脱脂丸”、3种软胶囊、11种硬胶囊以及包装材料和作案设备等物品。经泰州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样检验发现,其中3种胶囊样品含西布曲明和酚酞、11种胶囊样品含西布曲明。泰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检测结果、产品包装、标示成分等情况作出了假药认定。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专案组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截至目前,本案共捣毁生产窝点2个、销售网络5个,查封假药仓库2个,扣押11种硬胶囊计139.5公斤、4种软胶囊计209.5公斤、“中药脱脂丸”等产品3.28万余瓶以及大量的制假售假原辅材料及用于生产销售的封口机等作案工具,查获涉案银行卡10余张,冻结涉案资金60余万元。涉案假冒产品品种15个,涉案金额3500余万元。
  
  2017年5月17日,靖江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羊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5万元。羊某不服,提出上诉,2017年8月30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维持原判。对本案中其他犯罪嫌疑人员,法院将择期宣判。
  
江苏省苏州市破获假冒保健食品案
  
  2017年9月,苏州市公安局吴中分局获悉线索,吴中区有一犯罪团伙在生产销售假冒“某宝莱”品牌系列保健食品,并通过物流销往广州、南京等地,数量及涉案金额巨大。吴中分局随即成立由治安、网监等部门精干警力组成的专案组,开展全面摸排和侦查,分别前往杭州、广州、南京等地开展工作,在吴中区招商小石城内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落脚点和制假售假窝点。在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技术支持下,经过一个多月的侦查,专案组掌握了充分证据,以犯罪嫌疑人丁某、何某、姜某等人组成的生产销售假冒“某宝莱”品牌系列保健食品的犯罪“产业链”全部浮出水面。2017年11月,专案组在多地同时实施抓捕,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丁某、何某、姜某等21人,当场查获假冒“某宝莱”品牌系列保健食品成品、半成品和食品原料等近2吨,以及相关外包装材料和物流单据。
  
  经查,至案发,犯罪嫌疑人丁某、何某等人通过自行购买蛋白粉、饼干等制假原料以及生产、包装工具和材料,在租赁的别墅内,通过自行混合原料、灌装后贴标,仿制成“某宝莱”品牌旗下系列多款保健食品后,再通过快递、物流等形式销往广州、湛江、南京等地,提供给分销商姜某等人,姜某等人再利用网络零售、交易平台进行伪装分销,销售网络涉及10余个省、市地区,涉案金额近200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丁某、何某、姜某等12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黑龙江省鹤岗市破获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
  
  2017年9月,鹤岗市公安局获悉有人涉嫌向鹤岗市销售大量假冒贵州茅台酒(涉案金额近80万元)的犯罪线索。
  
  经过三个月的秘密侦查,2017年11月21日,成功将涉案的九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并冻结涉案人员资金账户64个,扣押涉案车辆3辆,打掉制假窝点1个,查处假冒商品储存库房6处,扣押假冒贵州茅台酒500余箱(共计6284瓶,价值647万余元),冻结涉案资金1000余万元。2017年12月5日,顺利抓获另一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目前,八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两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