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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11期)
发布日期:2018-01-08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者按: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期登载各地部门联动推进整治工作的经验和做法,供交流借鉴。
  
  天津在行动。天津市各区、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市通信管理部门强化基础管理,保证“查得准”、“关得掉”,建立健全接入服务企业7×24小时值守(通信联络)应急联动机制,确保高效及时关闭违法有害网站。同时,加强备案审核和抽查力度,组织对7615个备案主体开展了抽样核查。截止11月底,注销主体和网站共10429条,完成网站备案率99.9%,经工业信息化部抽查统计备案主体信息准确率96.9%。市商务部门严格直销企业备案管理,针对全市8家直销企业,涉及294种产品进行全面自清自查,未发现违法违规现象。市文广部门要求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全面自清自查。截至目前,广播撤播5个品牌类型广告,时长达240分钟;电视方面,9个地面频道撤播20余档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时长达910分钟;电台拒播食品保健食品广告76条;电视卫视频道、三佳购物频道拒播广告80条。市新闻出版部门进一步规范食品保健食品信息广告发布行为:一是加强了对违法广告的排查,不断完善广告审查细则,拒绝刊登涉嫌违法广告10条。二是执行“四级”审核制度,每一条广告都要由广告代理公司、报社广告业务人员、广告审查人员、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一旦发现问题立即逐级请示,杜绝广告违法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广告档案管理,设立专人负责,存档至少一年。组织报刊审读员对44种报刊进行跟踪审读,严禁刊载涉嫌食品保健食品谣言信息。市检验检疫部门制定了本部门整治方案,组织开展进口食品保健食品及相关进口商的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1300余家进口食品代理商,经判定为不合格并不准予进出口的货物共733批。市市场监管部门以风险分级监管为抓手,结合全市方案治理重点进行全面排查,大力推进“六打击六规范”,积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抽检工作,加大案件处罚力度,立案142起,罚款246万元,移送公安部门9起,没收过期保健食品5555盒。市公安部门与阿里巴巴、腾讯等电商企业签订合作备忘录,利用大数据筛查分析,及时排查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截至12月1日,立案75起,控制犯罪嫌疑人89人,涉案金额540万元,有力震慑了犯罪分子。
  
  西藏在行动。西藏自治区食品安全办等部门扎实落实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各项整治措施,部门协同作战,深入排查治理,突出抽检和督查手段,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巡查工作,对全区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通过各地(市)前期检查和自治区巡查,共检查企业123家,责令38家企业限期整改,责令3家企业停产,组织查处了“假红牛”、“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工牛肉干”等案件235件,核查处置国抽、省抽不合格食品76批次,指导地(市)局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了食品违法犯罪活动。区通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涉网部门开展互联网网站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查处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网站。对全区1077个网站、891个主体进行了逐一人工筛查核实,注销了3个违法违规网站备案。区工商部门积极开展市场监督检查,清查涉嫌“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违规行为。截止10月底,全区各级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526人次、执法车辆182台次,累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近2000户,其中广告经营单位近300户次、批发零售市场、集贸市场等150余户(次)。依法查处涉及食品的商标侵权案件2件,假冒过期食品23种;依法审查广告178条,指导广告发布106条,责令停止发布16条。区新闻出版广电部门积极组织广播电视与其它所属媒体对整治工作开展新闻宣传,严禁播出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食品保健食品广告。通过对西藏人民广播电台、西藏电视台全频率、全频道播出的所有广告进行排查,未发现播出食品保健食品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广告,净化了宣传环境。
  
  吉林在行动。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方案、精心组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协调配合、良性互动,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今年7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3240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360户;查处食品保健食品案件1204件,罚款754.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0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92户,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个,移送司法机关案件7件;发布违法广告公告两期,收回保健食品审批文号1个,暂停销售违法广告涉案保健食品产品1个,行政告诫4次。省工商部门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对涉嫌违法广告进行清理。7月以来,共责令停播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47条次,进行行政约谈4次,对11条次违法广告予以行政告诫,立案查处违法广告9起,罚款26万元。省公安部门追上线、查下线、摧网络、捣源头,有力打击了一批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犯罪分子。截止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在整治工作行动中,共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62人,移送起诉1人,涉案金额2000余万元。
  
  云南在行动。云南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工作机制,合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460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5.2万家,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案2298件,累计罚款金额1913.1万元;查办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案件56起,移送公安部门18起,累计货值金额179.1万元,涉案金额810.0万元;发布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公告1期,收回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文号3个,对违法保健食品广告企业进行行政约谈2次,共涉及4家企业;组织对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辅助降血脂、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减肥等功能类别保健食品及宣称功能食品为重点品种进行监督抽样,共完成40批次产品抽检工作,发现3批次问题保健食品,并进行了严肃查处。省工商部门集中检查电视购物、电话营销、会议营销、网络营销食品保健食品1368次,监测食品保健食品广告2440条,责令停播违法食品保健食品850条,有效打击了违法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