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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开始实施 食品接触产品国家标准更新升级基本完成
发布日期:2017-05-04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近日,从国家卫计委获悉,4月19日起,新一批51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替代原有标准开始实施,这是一次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强制标准升级,影响深远。自此,食品接触产品国家标准的更替基本结束,新标准体系框架基本建成。新标准体系实现了原料、添加剂、产品、生产过程和检测方法的全覆盖,新标准涉及内容较为全面,安全卫生指标的制定更具针对性,试验测试引入了更加科学合理的条件选择。

       对比原标准,本次调整最主要的变化为在于对常见的可用于食品接触材料的近50种物质元素的标准名称中添加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字样。对玻璃、搪瓷、陶瓷3种常见物质的术语、理化指标、标签标识、感官要求等做了新的修改增加。关于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的标准中设备材料、培养基和试剂、检验程序和操作步骤、结果与报告、附录A、附录B均进行了修改。

       在新实施的51个标准中,上海检验检疫局工业品中心所属国家食品接触材料检测重点实验室承担修订了“GB 31604.11-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1,3-苯二甲胺迁移量的测定”等5项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上海局技术人员对现有的检测方法进行整合、修订,增加了新的技术内容,使新标准操作性更强、检测方法更为科学合理,有效解决我国现行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标准中交叉、重复、矛盾的问题,有力支持我国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安全法规的实施,保障我国食品安全。

       以上海局修订的“GB 31604.1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苯乙烯和乙苯的测定》”为例,比较旧方法,新方法的优势在于充分考虑了样品在溶剂中溶解度不同对检测结果的影响,对不溶于溶剂的不饱和聚酯树脂和玻璃钢制品进行冷冻研磨粉碎并超声提取,大大提高了提取效率,检测结果更准确、实用性强。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法规实施、生产企业的质量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服务提供技术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