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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7-06  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湘食药监公告〔2017〕第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告》(2017年第68号)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特食管〔2017〕37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全省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主体

       (一)湖南省辖区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二)湖南省国产保健食品原注册人。

  二、备案受理部门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备案网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bjba.zybh.gov.cn)。

  四、备案程序

       保健食品备案工作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备案、网上自动生成备案号及备案凭证。

       (一)获取备案系统账号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人:进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网址:http://bjba.zybh.gov.cn),按照使用手册指引,上传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载有保健食品类别)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注明备案人名称、备案人类型、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的授权委托书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获取登录账号。

       2. 国产保健食品原注册人:本省国产保健食品原注册人申请转备案的,国产保健食品原注册人应当首先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技术审评中心提出申请,原注册人收到该中心书面通知后,原注册人按前述方法进入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上传相关文件扫描件,同时还应当上传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等(原注册人没有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明文件的,可免于提供),获取登录账号。

       (二)备案信息填报、提交

       备案申请人通过保健食品备案信息系统逐项填写备案人及申请备案产品相关信息,逐项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附带条形码、校验码的备案申请表、产品配方、标签说明书、产品技术要求等,连同其他备案材料,逐页在文字处加盖备案人公章(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公证文书、证明文件除外)。备案申请人将所有备案纸质材料清晰扫描成彩色电子版(PDF格式)上传至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确认后提交。

       (三)备案号发放、公开和存档

       备案材料申报成功后,备案材料符合要求的,备案申请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凭证;不符合要求的,备案管理部门一次性告知备案申请人补正相关材料。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局门户网站设立“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专栏,向社会公开备案产品信息。备案申请人应当保留一份完整的纸质备案材料存档备查。

特此公告。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