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主管
官网使用指南 登录 注册 中文 English高级搜索

科普分享

如何区分特医食品、保健食品?

发布日期:2026-03-10

播放次数:18

分享:

作者:周岚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应用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云南省肿瘤医院主任医师、临床营养科主任


什么是特医食品


特医食品是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简称,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 


什么是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为目的的食品。


食用目的不同


特医食品是针对目标人群以提供能量和营养支持为目的。


保健食品是以调节人体功能为目的。


分类不同


特医食品根据不同临床需求和适用人群分为3类:全营养配方食品,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非全营养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包括2类: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保健食品;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


适用范围不同


全营养配方食品包含人体所需的全部营养素,如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及各种维生素、矿物质等。适用于需要全面营养补充和(或)营养支持的人群,如体弱、长期营养不良、长期卧床等患者。


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是在全营养配方的基础上,依据特定疾病的病理生理变化而对部分营养素进行适当调整。适用于特定疾病或医学状况下需对营养素进行全面补充的人群,如肿瘤、糖尿病、肾病等患者。


非全营养配方食品含有的营养素比较单一,适用于需要补充单一或部分营养素的人群,如补充蛋白质的特殊医学用途蛋白质组件配方粉、围手术期使用的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含中链甘油三酯的特殊医学用途脂肪组件配方食品等。保健食品根据原料和保健功能的不同具有特定的适宜人群,如免疫力低下者、中老年人、需要补充维生素的人群等,这类人群能够正常进食,故保健食品多为小剂量浓缩形态,不提供额外的能量。


监管方式不同


特医食品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特医食品广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关于药品广告管理的规定。


保健食品须经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或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形态不同


特医食品多为粉剂、液体。保健食品多为片剂、胶囊、口服液、颗粒剂等。


用法用量不同


特医食品无规定用量,需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保健食品有明确的推荐摄入量。


如何区分特医食品、保健食品?


特医食品的标识


image.png


特医食品的注册号,格式为“国食注字YP+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其中“YP”代表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格式为“国食注字TY+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其中“TY”代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


保健食品的标识


image.png


“小蓝帽”下方有“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或国食健字J+4位年代号+4位顺序号。


参考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www.gov.cn

[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GB 29922-2013)

[3]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samr.gov.cn)

[4]一图读懂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samr.gov.cn)

[5]什么是保健食品?(samr.gov.cn)

[6]保健食品的“小蓝帽”和“批准文号”是什么意思?(samr.gov.cn)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网站发布信息为协会版权所有,所有转载请联系cnhfa@cnhfa.org.cn,转载请标明作者及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