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的通知》,要求各全国性协会商会依据示范文本修改章程。根据民政部通知精神,结合税务机关相关要求,协会秘书处对现行《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进行了相应修改。经上报民政部批准,按照相关要求,并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修改稿。鉴于疫情防控要求,经有关部门批准,此次会议采用视频会议及线上投票形式,并仅就单一事项表决。
会上,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执行副会长厉梁秋详细汇报了会议组织筹备背景及过程,介绍并审议《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修改稿;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候任秘书长张中朋介绍线上投票系统;然后各参会代表对章程修改稿进行投票表决。
会议按照民政部和协会章程的有关要求,审议、表决通过了《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修改稿。
最后,边会长对会议进行了总结,对于各会员代表的积极参会表示了感谢。希望大家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配合当地的防控工作,保重身体。并表示,协会将会严格遵守并落实好《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章程》修改稿的内容,为我国的大健康事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