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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辨别真假保健食品,依法维权
发布日期:2020-05-15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秘书长 吕燕妮
  
  疫情的发生,使得老百姓越来越重视健康的重要性,很多专家、医生建议,适当补充保健食品可以均衡营养,提高身体免疫力。那么,在消费过程中如何辨别真假保健食品,如何依法维权呢?
  
  一、如何辨别真假保健食品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正规批准的保健食品,外观标识上有我国特有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图标)和批准文号(国食健字、国食健注、卫食健字、卫食健进字、卫进食健字),并且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中能检索到批准文号的,方为正规产品。
  
  假冒产品是指使用不真实的厂名、厂址、商标、产品名称、产品标识等从而使消费者误以为该产品就是正版的产品。伪劣产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
  
  目前市场上的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品甚至违禁药品。对于服用保健食品的人来说,它所起的保健作用需要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显现出来。怎样才能使保健食品迅速见效呢?一些不法企业在保健食品中擅自添加药物,以求在短时间内取得较好的效果。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药物常常出现在减肥、调节血糖以及缓解体力疲劳的产品中。所添加的药物多为处方药,长期食用会对人体产生较大的副作用,影响身体健康。
  
  在监管部门的大力打击下,这类违法行为已极为少见,但消费者仍需提高警惕。
  
  2.篡改、假冒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一些不法企业将普通食品批号“卫食字”擅自改为“卫食健字”或“国食健字”;有的将保健食品批号擅自改为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还有一些将根本没有获得批准的三无产品直接冒充保健食品或药品,在包装上印制以上文号,披着“合法外衣”,实为假冒。
  
  3.擅自篡改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有的保健食品虽然经过批准,但为了扩大市场,诱使不明真相的人购买,就在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上肆意扩大、添加产品功能,超出审批部门批准的功能范围,有的甚至添加只有药品才具有的适应症和功能主治,误导消费者。
  
  4.虚假夸大宣传。一些不法商家在产品宣传时,肆意夸大产品功能,宣称治疗功效,保健食品的功能被说得神乎其神,什么“一天见效”、“包治百病”、“一疗程彻底治愈”等等,均为虚假或夸大宣传。
  
  二、遇到假冒消费者应如何依法维权
  
  在购买到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时,消费者应如何利用法律手段,快速有效维权?消费者在保健食品消费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索取并妥善保留购物发票(凭证),以便当自身消费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有据;要善于参与监督、识别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的保健食品,并主动与消费维权组织联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和谐的保健食品市场环境作出努力。
  
  以下各种维权渠道,消费者可以选择适当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1.向12315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或发现涉嫌欺诈的,应当要求经营者赔偿其受到的损失;或反映经营者涉嫌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线索的行为;或对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播媒介发布违法广告的举报,可拨打12315电话或登陆全国12315平台向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2.向公安机关报案。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因久受疾病困扰,很容易被一些欺诈式宣传所蒙蔽,轻信并使用保健食品,而有些假冒的保健食品可能具有毒副作用,食用过量,会导致死亡或残疾。这样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遇到保健食品销售涉嫌犯罪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销售者的刑事责任。
  
  3.向法院起诉。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对于已经被市场监管部门查获的不法分子,受害人除了可以追回自己的损失外,也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就购买假冒伪劣的保健食品造成的其他损失提出赔偿;对于已经交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刑事案件,受害人也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保障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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