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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加大广播电视广告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8-08-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根据省专项整治办工作安排,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在全省开展以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药等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情况为重点内容的专项检查工作。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及广电播出、传输机构积极落实重点整治虚假宣传内容,逐步规范播出形式的治理方案,从近期的监管成效来看,全省广播电视食品、保健食品宣传广告逐步规范,整体情况已明显有所好转,基本遏制了虚假、违法广告蔓延的不良趋势,全省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工作呈现出良好势头。
       一是重点抓好养生类节目的审核备案和清理整顿工作。按照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一方面指导和规范医疗养生节目的审核备案工作,目前,经审核备案在播的医疗养生节目共12档;另一方面对全省医疗养生类节目及医药广告进行专项监测,对未经审核备案和未按备案内容播出的52档医疗养生节目进行了停播处理。
       二是对重点品种进行全面排查。定期对在播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等七大类广告进行全面排查,复核其广告批文,严查广告内容,坚决杜绝违规问题。先后停播了“益安宁丸”、“鸿茅药酒”、“葛洪牌桂龙药膏”、“快郝肾康宁”、“舒筋健腰丸”、 “O泡果奶”、“莎娃鸡尾酒”等各类食品、保健品广告;近期又对减肥瘦身类产品进行全面清理,停播了“冰火灸”、“极融大肚子灸”等7条减肥广告。
       三是强化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的日常监管。对全省省、市级频道、频率每天进行轮流抽查,同时对上月违规广告进行跟踪回看,对违规广告及时下发通知,督促整改,每月刊发监听监看简报,进行情况通报;对监测系统监测不到县级播出机构广告播放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现场处理违规广告。整治期间共下发整改通知63份,处理违规广告367条次,其中停播严重违规广告163条次。
       四是建立公众投诉机制。全省各级广电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都向社会公布了广告播放投诉监督电话。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定期办结并回复,属于群众误解和投诉不实的要做好解释工作,进而赢得了广大群众对广播电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