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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简报(第17期)
发布日期:2018-03-14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编者按:全国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和《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着力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抓紧制定本地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开展,收到了较好的成效。本期继续登载各地部门联动推进整治工作的动态信息,供交流借鉴。
  
  山西在行动。一是坚持严查快处,带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目前,共检查各类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会销公司、养生馆、体验店等场所60453家,其中发现无证经营单位441家,下达警告、责令整改通知书3200家,抽检产品659批次,立案415起,已落实罚没款182.9万元。所有检查排查结果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在监管对象现场进行公布,所有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对在日常监测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23件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向社会予以公布,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7期,并全部移送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对6种严重违规宣传的保健食品采取全省公告、禁售下架的监管措施。二是坚持监督抽检,提高整治工作的针对性。把监督抽检作为及时发现、处置问题产品和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目前,已检出非法添加产品1批次,质量不符合企业标准产品17批次。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已发布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公告1期。三是坚持督促检查,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省食安办和食药监局联合组织对全省11个市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查,重在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查工作严格按照“四不两直”的检查原则,采取了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走访企业等方式,深入基层、走进一线,要求各地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舆情事件三个底线,总体来看,由于措施有力,该省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辽宁在行动。一是坚持部门联动,取得阶段性成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约谈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468户,检查保健食品生产销售单位18415户,发现问题销售单位75户,责令整改69户,监督进口商整改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进口食品标签5200批,行政立案56件,已办结48件,罚没金额98.6万余元。联合公安部门侦办各类涉假案件36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4名,端掉窝点82个,打掉团伙16个,涉案价值4.4亿元。工商部门联合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开展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并在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通报各市发布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排名情况。二是坚持社会共治,强化舆论引导。充分发挥12331、12315等各类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开通网络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维权渠道,坚持有诉必查、依法处理。通过召开整治新闻发布会、创办整治工作专刊、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和各部门通报整治工作情况。同时,发动工会、妇联、团委、科协等各行各业将科普知识带入企业、农村、学校,力求整治工作深入人心。目前,共发布通告近5万份,召开新闻发布会8次,发放科普宣传资料27万份。受理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投诉举报案件50件,已办结28件。删除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信息400余条。此外,进一步加强风险交流,针对舆情热点积极组织回应,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多种渠道发布食品安全提示30余次,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浙江在行动。一是重拳出击,全面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9563人次,监督检查124784家次,立案处罚案件1093件,罚没款2424.32万元,查获不符合要求食品、保健食品共43925公斤,移送公安机关92件,公安机关立案追究刑事责任案件78件,有效震慑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行为。二是开展靶向抽检,实施科学整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联手阿里巴巴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开展食品、保健食品净网行动,充分利用阿里巴巴大数据筛选功能,对网络涉嫌非法添加和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开展专项抽检,目前40批次食品、保健食品专项抽检任务已完成,发现不合格保健食品产品1批次,问题食品2批次;在全省2017年度保健食品抽检任务中突出对专项整治行动相关的涉嫌产品抽检,共开展保健食品抽检1106余批次,发现不合格和问题产品6批次,同时对不合格产品及相关企业依法进行核查处置。三是强化宣传科普,引导社会舆论。首先,建立整治工作专栏并动态维护,向全国展现浙江整治工作风采。其次,强化科普宣传,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普及食品、保健食品政策法规和科学使用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引导理性消费。同时畅通投诉举报,强化社会监督。充分发挥“12365”、“12345”等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热线作用,目前共收到投诉举报1783起,按时办结1621起,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湖北在行动。一是全面开展排查。工商部门加强对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广告发布媒体和宾馆、会场等场所的监测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虚假宣传行为;网信办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保健食品整治联合检查行动3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网站12家;检验检疫部门对全省13家出口蜂产品企业和9家输美鮰鱼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并重点检查2家食品生产企业和90家食品流通单位索证索票制度以及所经营保健食品合法性的情况;新闻广电出版部门认真审查全省广播电视频道所有在播食品、保健食品广告是否全部按照批文批示的版本播出,并且严格限制保健食品广告的播出时长及播出方式,确保播出的广告符合相关规定。二是狠抓案件查办。各地公安、工商、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协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案件查办为重点,重拳出击,摧毁团伙,捣毁网络,严惩重处违法行为,取得了查一个,打一串,端一窝的良好局面效果。各地在严厉查处的同时,曝光部分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教育广大消费者擦亮眼睛,安全消费。三是强化宣传引导。目前,共开展各类专题讲座380场次,设立现场咨询150台次,发放宣传资料81000余份,印制张贴专项行动通告15000余张,设置展板1500块,张贴宣传标语2400余条、消费警示牌3500块,媒体报道712次,有效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四是严肃追责问责。省整治办结合省委省政府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先后召开整治工作推进会、督办会、电视电话会。派出8个督导组,检查各地落实整治工作情况,并建立台账,对整治不到位、群众不满意的进行问责追责,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广西在行动。一是部门各司其职,突出整治重点。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开展摸底排查。目前,共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3348家、经营企业16542家,发现问题企业115家,检查发现问题126条,责令整改113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认真排查并严厉打击进出口食品可能存在的虚假宣传、以次充好、掺杂使假、短斤少两等欺诈和违法违规行为;网信办开展净化网上舆论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协调相关网站、微信公众号开展自查自纠,暂未发现食品、保健食品欺诈虚假宣传舆论。二是加大检查力度,严格广告整治。严厉查处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截止2017年11月底,监测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4期,查处违法广告48件,均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三是结合检查情况,开展监督抽检。及时布置下达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抽检任务,明确抽检品种为虚假宣传或非法声称功效的食品、保健食品,落实核查处置和信息发布任务分工,目前已经全部完成40批次的抽检任务。四是以案件为抓手,深化整治效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案485件,结案393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4件,累计涉案货值111.41万元,罚款612.89万元。公安部门持续开展以打击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犯罪为重点的“利剑”行动。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为案件侦办提供重要的线索和依据。五是强化宣传引导,抢占宣传阵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开展宣传试点、结合各类大型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使宣传深入到基层一线,与违法宣传抢占阵地。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行业遵法重信的典型,揭露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违法案例,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防范意识。六是畅通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处置。重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处理,建立完善的台账及处置档案。目前,受理、接收食品、保健食品投诉举报共149件,期限内应办结72件,已办结72件,办结率100%,做到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以上数据均为截至2017年底的工作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