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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入户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8-03-09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为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消费意识、维权意识和法律意识,积极营造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的社会监督氛围,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共治格局,丽水市开展“防范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入户宣传活动。截止目前,共计开展入户宣传167户次,发放宣传资料549份。
  
  一、科普宣传,提高理性消费意识。
  
  通过面对面宣传、播放宣传视频、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科普保健食品知识,讲述保健食品的定义、分类,详细讲解食品、保健食品、药品三者间的区别及选购保健食品食用时的要点、注意事项等,引导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正确辨别、理性选购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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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警示教育,以案说法敲响警钟。
  
  讲解本地的受害者案例和违法典型案例,揭露如“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送礼”等形式的促销真相,让群众认清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危害,并现场剖析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基本套路和模式,引导消费者(尤其是中老年消费者)避免误入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的“消费陷阱”。
  
  三、依法维权,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公布现场、电话、网络等多种投诉举报渠道及投诉举报奖励制度,增强群众投诉举报积极性,鼓励群众对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违法行为投诉举报,鼓励因相关违法行为受到身体、经济损害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形成人人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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