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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汇聚诚信 质量保障消费 质检总局在京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17-03-16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3月15日,由质检总局主办,中国质检报刊社承办,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协办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在北京举办。质检总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出席活动并讲话,质检总局总工程师韩毅出席。

       梅克保在讲话中强调,维护质量诚信、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等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第一,政府要高度重视质量,促进社会消费升级。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把质量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打好新一轮质量攻坚战;要坚持质量提升和质量监管双管齐下,加强质量诚信建设,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第二,企业要致力创造质量,提振民众消费信心。要从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像爱护眼睛一样珍视质量,像保护生命一样维护信誉,争做讲质量、有良心、能“长寿”的企业;要担负起产品和服务质量的主体责任,有效解决质量稳定性、精度保持性、消费安全性等问题,真正让老百姓喜欢买国货、放心用国货。第三,社会要积极参与质量,优化百姓消费环境。消费者要坚持科学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对产品和服务质量“用脚投票”;商会、行业协(学)会、中介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优势,引导行业诚信自律;新闻媒体要积极发挥舆论监督和引导作用,使重视质量、创造质量成为社会风尚。

       活动现场,还进行了3·15权威发布、企业签名诵读诚信责任承诺书等活动,并启动了“‘质量提升行动’媒体一线行”出征仪式。来自政府、企业、媒体、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各界代表近180人参加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