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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试点“备案+承诺+可追溯”模式保障“三小”食品安全
发布日期:2016-01-1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针对海南省存在食品销售经营户无证经营的现状,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在昌江县试点“备案+承诺+可追溯”监管模式,以期破解小食品店、小食杂店和小熟食经营户(以下简称“三小”)的食品安全监管的难题 。
 
  一是对加工经营户经营信息进行备案。对“三小”加工经营场所的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员工人数、主要产品及年产量、以及制售负责人具体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等信息进行备案登记,全面掌握无证食品经营户经营信息。
 
  二是加工经营者对食品安全做出承诺。加工经营者签订《食品经营承诺书》和《熟食经营承诺书》,承诺书中对采购登记、信息保存、场所卫生、储存条件、定期清理、人员健康及退换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承诺,统一制作“经营承诺牌”在加工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悬挂,监管人员不定时检查,敦促经营者严格履行经营承诺要求,坚决做到依法诚信经营。
 
  三是食品源头可追溯。食品经营者必须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采购食品时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查验。查验后必须按进货时间顺序留存含有食品名称、数量、供货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食品采购的相关票据或凭证,真正实现经营食品向上一环节可追溯。
 
  “备案+承诺+可追溯”监管模式弥补了对无证食品销售监管的漏洞,推进了无证食品销售监管服务的全覆盖,为社会公众构筑了一道食品安全的“防火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