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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监管总局在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发布日期:2021-07-07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方便消费者易于识别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的食用期限,市场监管总局于2021年6月4日至7月4日对《市场监管总局在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了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征集意见期间共收到食品企业、相关社会组织和公民提出的意见20条,去除内容重复的、与文件无关的意见1条,共形成有效意见19条,主要集中在产品类别、标注范围、标注形式等方面。

       下一步,食品生产司将充分研究、论证,采纳相关意见建议,对《市场监管总局在低温短保质期乳制品包装标签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的公告(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