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根据《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近期乳矿物盐和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已通过专家评审委员会技术审查,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0年8月14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我中心,逾期将不予处理。
附件为乳矿物盐和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新食品原料征求意见内容及相关解读材料,请自行下载阅读。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xspyl@cfsa.net.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新食品原料意见反馈”。
推荐食用量、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序号 | 中文名称 | 推荐食用量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1 | 乳矿物盐 | ≤5克/天 | 1.使用范围不包括婴幼儿食品。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 标准中乳制品的规定执行。 |
2 | 马乳酒样乳杆菌马乳酒样亚种 | - | 1. 婴幼儿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 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我国相关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