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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社会公众意见采纳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9-08-2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按照规章制定程序,市场监管总局先后征求了各业务司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形成了《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6月26日至7月25日,通过总局官网和中国法制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分6章,共47条,在意见征集期间,共收集意见168条。经组织专家认真研究,对公众提出的明确解读婴幼儿配方乳粉具有完整生产工艺、产品配方组成与营养特性有明显差异、产品配方变更论证报告等方面的31条意见建议,部分或全部采纳,并对《征求意见稿》作相应修改完善。对公众所提出的有关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上位法规定不完全一致、与特殊食品“严格监督管理”精神不完全一致、与部门规章立法权限不完全一致、涉及咨询、对审评要求理解不全面等137条意见建议,未予采纳。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将进一步畅通公众参与立法工作的渠道,丰富征求意见的形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不断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希望社会各界能够继续积极关心支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立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