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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征求《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6-13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为有序加快推进《保健食品检验与评价技术规范》制修订作,遵循“基础通用优先,成熟内容优先”的原则,我局组织力量编制了《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欢迎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请于2019年7月10日前,将《意见反馈表》(附件2)。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ningxiao@nifdc.org.cn,邮件主题请注明“规章征求意见”。

       附件:
       1.《保健食品卫生学理化检验规范(征求意见稿)》.doc
       2.意见反馈表.docx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