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业务主管English Version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通报亚麻籽适用标准的函
发布日期:2017-12-27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经研究,直接食用的亚麻籽适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同时,宜在标签标示“熟制后食用”等类似消费提示。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
  
  2017年12月21日